韶山融媒讯(通讯员 赵丽梅)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近日,韶山市财政局组织对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我省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湘潭市共抽取了1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由各市(县)财政部门分工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自2023年12月启动,计划于今年6月完成,共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等五个阶段。
目前,市财政局按省、湘潭市财政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任务安排,已进行了自查和书面审查,并与市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相关代理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在整治工作中,该局坚持以治促改,明确重点,完善行业治理,做好日常防范工作,推进韶山政府采购监管基础更牢更实;坚持抓常、抓长,完善监管机制,切实发挥整治的重要抓手作用,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早曝光”,强化震慑效应,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有序。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赵丽梅
编辑: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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