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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解“事结”化“心结” 变“信访”为“信任”
2024-08-23 18:00:14 字号:

韶山融媒讯(通讯员 吴 璨 刘 星)“李姐,由于您长期在广东务工,所以您信访举报的问题办理情况,我们都是通过电话、微信与您沟通,请问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您随时和我们联系。”“这么长时间以来,你们一直在耐心处理、认真调查、持续对接,才有了现在的结果,我对纪委调查工作、对纪委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都满意,我不会再上访了。”

今年3月,韶山市韶山乡纪委向该乡村民李某(化名)进行微信回访时,她对自己信访举报问题的解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去年以来,李某多次通过网络举报,向各级各部门反映原村委书记赵某有关问题,成为多层、多头的信访举报。

“群众一直举报,说明心结没解开。”韶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要压实责任、规范办理、重在化解,既推动问题解决,又打开群众心结,才能有效提升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

由韶山乡纪委牵头,市司法、公安、财政、民政、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参与,不仅深查是否有涉纪问题,还一并推进业务外土地利益纠纷解决,最终将该起重复越级上访问题彻底化解到位。

查阅档案、会议、财务资料100余卷(册)、500余份,走访村民与相关人员50余人,核查跨越20多年的各类项目材料,整理形成案卷2大卷,核查报告近万字……这是从韶山乡纪委了解到的办理李某信访举报件的一组工作数据,也是李某签订《息访息诉协议书》的重要原因。

韶山乡纪委坚持以群众“事心双解”为目标,通过抓有效反馈沟通、压实压紧责任、源头化解矛盾,解“事结”化“心结”,变“信访”为“信任”,切实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近年来,韶山市纪委监委坚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维护群众,着力转变干部思想观念,把群众信任建立在“未发之前”。

“一方面,我们健全完善首办责任制度、结果反馈制度等,通过完善干部接访制度,把初信初访解决在‘初始之时’;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大接访、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改进干部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信访对象家里听取意见,找准信访‘症结’,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信访积案化解在‘当务之急’。”韶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通讯员 吴 璨 刘 星

编辑:周悦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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