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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居民火化、外地常住韶山市人员在韶死亡后火化所需资料
2021-04-27 17:18:47 字号:

一、韶山市殡仪服务车联系方式

(一)享受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韶山市户籍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人员使用殡仪服务运输车,需前往韶山市民政局财务室缴纳运输费用。

(二)未享受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韶山市户籍城乡居民使用殡仪服务运输车,无需缴费。

联系电话:0731-55682181(韶山市民政局)

二、火化所需资料

(一)韶山市居民火化所需资料:

1.死者身份证

2.亲属身份证(亲属本人需持身份证共同前往湘潭殡仪馆)

3.死亡证明(在家死亡的人员:由村、社区开具证明后前往当地卫生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驻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在医院死亡的人员由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二)外地常住韶山市人员死亡后火化所需材料:

1.死者身份证

2.亲属身份证(亲属本人需持身份证共同前往湘潭殡仪馆)

3.死亡证明(在家死亡的人员:由村、社区开具证明后前往当地卫生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驻地派出所户口出具注销证明;在医院死亡的人员由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提示:常住本市的外地人员于本市死亡的,常住地村、社区出具证明时需注明该居民为常住本村(社区)的外地人员。

(三)无名尸或外地人员在本市意外死亡的火化由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后送往湘潭市殡仪馆进行火化。


韶山市民政局

来源:韶山市民政局

作者:韶山市民政局

编辑: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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