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波)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我市根据上级发改委文件要求,积极督促落实各公司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政策,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和企业用电成本。目前,各项优惠措施均落实到位。
据了解,我市供电公司对全市除高能耗行业外,现执行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客户,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时,统计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暂停期限显示,追溯暂停减免时间。此两项措施至5月底止已经为企业减轻负担200多万元。
据介绍,我市天然气公司从2月22日开始给非居民用气用户按采暖气价4.61元/立方米基础上降0.4元/立方米执行,2-5月共计为企业优惠金额14740.98元。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肖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