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韶山承诺”实施两周年 先行赔付99起
2019-05-10 00:00:00 字号:

韶山新闻网讯(记者 余拙)目前,我市《七日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制度已实施两周年,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先行赔付99起,赔付金额24261.76元;七日无理由退货85起,退款金额25205.5元。该制度的实施,不仅有效维护了景区的旅游秩序和良好形象,也推进了我市的旅游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2017年五一前夕,我市开始实施《七日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制度,公开承诺“在韶山旅游吃、住、行、游、购、娱不满意,一律先行赔付”。市人民政府设立20万元先行赔付基金,指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实施主体,在景区设立了11个现场处置点,3个先行赔付点,保证接受处诉指令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和温馨提醒服务,提高游客的知晓率,提振了游客消费信心,确保了来韶游客消费无忧。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还推出了离线服务,即来韶游客如果遇到消费纠纷,又不想在此耗时间,为此只需提供必要的消费凭证,剩下的事情可以交给先行赔付工作人员,完全不用担心影响行程。游客即便在离开韶山后,也能通过留下的联系方式,获得充分的权益保障。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谭宇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