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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2018-01-18 08:23:56 字号:

  韶山新闻网讯(余拙)  1月16日,我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市将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已在市区各小区出入口及人员密集区域张贴了50余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下一步,将联合各乡镇派出所、社区对电动车进行摸排,根据摸排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提高市民的火灾防范意识。

  近年来,全国各地频频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并呈现出逐年增长趋势。特别是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居民甚至将电动车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通告中提到,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通告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及违反通知规定行为的处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应当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帮助村委会、居委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还应设置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可拨打“96119”举报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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