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文丽 崔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韶山市民政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迅速建立市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我市于近日出台了《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民政、财政、发改、人社、卫计、农业、住建、残联等单位为成员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职责。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细化了工作运行规则,定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中的制度配套,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等关键问题。
通过健全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落实孤儿、贫困残疾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重点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见效。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