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文利 肖灿玲) 为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近日,韶山市审计局出台《韶山市审计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鼓励人人撰写信息,人人争当宣传员。
该制度是在2008年制定的《韶山市审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包括《发表信息(文章)认定办法》、《发表信息(文章)奖励办法》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等内容。鼓励全局干职工及时上报信息,并对各股室(中心)下达了信息报送任务,每年年终对全局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完成情况及质量进行考核。每年通报一次全局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情况,每年年末根据审计信息宣传考核计分,排出部门和个人名次情况。未完成考核任务的部门,个人不得评优评先,杜绝重业务轻信息宣传的思想。同时,该局还要求审计人员对在审计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撰写《审计要情》。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