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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再次索赔 调判结合把事了
2014-05-14 09:33:40 字号:

  韶山新闻网讯(寒冰 小鱼) 近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三年后第二次起诉赔偿纠纷的案件,因此案的特殊性,法官们使尽全身的解数,用调判结合的灵活办法,终将这起特殊案件化解。

  2009年3月25日,王为骑摩托车与李娇驾驶的小货车相撞,造成王为头部等处受伤严重。经法医鉴定,王为属于五级伤残,另外伤引发的癫痫病如三年后复发需要终生服约治疗,其费用另行评估。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确认,王为的主要责任,李娇的次要责任。王为起诉法院,经法院调解:由对方及保险公司赔偿王为医疗费等项损失14万余元,三年后王为如需继续治疗其赔偿另行处理。

  三年后,王为因外伤引起的癫痫病复发多次住院治疗,王为于2013年8月再次诉至法院,要求李娇、保险公司赔偿100万余元。王为发生事故时只有28岁,务农,有4岁多的女儿与妻子,上有父母,是家里的顶粱柱。突然而至的车祸,因王为自已负主要责任,对方只赔偿30%,使这一家本不算富裕的家庭贫困潦倒,王为因外伤性癫痫病因复发,劳动能力受限,其父母的年龄一天天增大,似乎看不到希望。

  李娇家比王为家要好一点,但也不是富裕人家,租了一个门面小本经营,家中有两个儿子正在读大学,除开支外节余不多。本事故的车辆价值折旧不值几个钱了,投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万元,赔偿能力有限。介于双方的实际情况及原告巨额的诉求,想要化解该案,难度非常大。

  要解决这起纠纷,应回到本案的基本事实上来。原告王为损失的确定问题,再次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其结果:1、伤仍属五级;2、终生服约治疗,每年用药药费及检查费评估为4500元;3、是否需要住院治疗无法预测。鉴定结果似乎出人意料之外,第一、每年常规用药及检查4500元,计算多少年?给付方式是分段还是一次性给付?第二、原告因外伤性继癫痫病复发住院治疗无法预测,那么如再须住院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无法评估,今后也可能有无数次的官司,没完没了。正因为上述特殊的原因,第二次将案件一了百了,非常之难。

  对这案件作判决也很简单,分段判,之后的另行主张权利,对已发生的、可评估的后续治费用予以计算,对不可预测的损失待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但对双方当事人来讲,今后当事人面临着无数次的官司。法官没有简单判决,探求案结事了的方法。咨询了鉴定人员,确定了其调解方案,主管院长亲自参与调解,将原、被告数百倍的差距达成了调解协议的意愿,但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问题却达不成协议,为整个案件调解又有一个法律上的障碍,承办人认真分析案情,侵权责任与保险责任可以相对分离,在侵权责任调解时,确定保险待赔款给原告,另由侵权人行为人李娇一次性赔偿原告7万元,而保险公司应担的保险责任另行判决,判决后,双方未上诉。

                                            (文章人物为化名)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寒冰 小鱼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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