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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的通知
2014-03-26 10:52:30 字号:

 

 

 

 

 

 

韶群办发〔20141

 

 

关于印发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高新区、市直及双管各单位

经市委同意,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文字综合服务组、指导协调联络组、宣传简报组、专项整治和体制机制组、督导组等五个小组,办公地点设市委组织部。现将各组工作人员和职责安排如下:

1、文字综合服务组

  长:成小林

副组长:阙奇涵、汤文球

  员:韩双亮、毛春晖、庞小霞、张 

  责:主要负责做好领导讲话、总结汇报以及各类会议所需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文字综合工作;各种会议的筹备、通知和会务;负责各种文件的印制、收发,文书立卷与档案管理;办公经费管理使用及各项后勤保障等。

2、指导协调组:

  长:彭 

副组长:谢葵芳

  员:唐素英、毛雅茜、刘晓洪

  责:主要负责各种工作方案、通知、通报的起草,负责联络湘潭市委督导组以及对我市各党(工)委、各单位(部门)活动的指导、协调和联络,确保活动按计划、按要求有序开展。

3、宣传简报组:

  长:文 

副组长:陈超群

  员:苏新河、沈  江、谷  

  责:主要负责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做好活动各阶段的宣传工作,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各类先进典型经验,并向中央、省、湘潭市级媒体推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编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专报》;引导新兴媒体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等。

4、专项整治和体制机制组:

  长:崔 

副组长:刘  斌、邹复庚、谭放球

  员:庞宇锋

  责:主要负责梳理归纳各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对活动中查摆出的四风问题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负责各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工作。

5、督导联络组

  长:喻海中

副组长:唐拥宪、彭旭光、赵志平、李再明、杨跃万、唐建强

联络员:易志红

  责:组建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抽调督导组成员;制定督导组工作规则,编制督导组工作手册;做好市委督导组的有关指导督促和联络服务工作;对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按要求进行跟踪指导,准确掌握情况等。

 

 

 

 

中共韶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8

 

 

 

 

 

 

 

 

中共韶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218日印发

 

来源: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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