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群办发〔2014〕4号
关于印发《韶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乡镇、高新区、市直及双管各单位:
《韶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
中共韶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中共韶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印发 |
韶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规则
根据《中共韶山市委关于印发<韶山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韶发〔2014〕3号)要求,为保证办公室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 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负责与湘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做好湘潭督导组在韶督导和韶山市委常委、韶山市人大常委会、韶山市政府、韶山市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的相关服务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4.做好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的组建培训等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5.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及时反映动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并对面上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7.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各组主要职责
办公室内设机构下设文字综合服务组、指导协调组、宣传简报组、专项整治和体制机制组、督导联络组。
1.文字综合服务组。主要负责做好领导讲话、总结汇报以及各类会议所需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文字综合工作;各种会议的筹备、通知和会务;负责各种文件的印制、收发,文书立卷与档案管理;办公经费管理使用及各项后勤保障等。
2.指导协调组。主要负责各种工作方案、通知、通报的起草,负责联络湘潭市委督导组以及对我市各党(工)委、各单位(部门)活动的指导、协调、联络,确保活动按计划、按要求有序开展。
3.宣传简报组。主要负责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做好活动各阶段的宣传工作,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各类先进典型经验,并向中央、省、湘潭市级媒体推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编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专报》;引导新兴媒体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等。
4.专项整治和体制机制组。主要负责梳理归纳各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对活动中查摆出的“四风”问题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负责各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工作。
5.督导联络组。组建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小组,抽调督导小组成员;制定督导组工作规则,编制督导组工作手册;做好市委督导小组的有关指导督促和联络服务工作;对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按要求进行跟踪指导,准确掌握情况等。
三、会议制度
1.实行办公室办公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
2.办公室办公会议主要是传达中央、省、市委精神和领导小组有关指示要求,安排办公室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重要文稿;办公室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落实有关工作。
3.办公室办公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组长召开,相关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参加。
四、调查研究制度
1.办公室各组要经常深入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活动动态,总结推介典型经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2.适时组织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参加的专题调研座谈会,了解面上工作情况,加强宏观指导。
3.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派人为市委领导同志、领导小组成员到各部门各单位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五、有关工作制度
1.来信来访处理制度。凡属来信来访由文字综合服务组负责登记,并根据来访内容交有关组或有关单位接待处理。重要情况向主任报告。
2.公章使用制度。凡是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文件、通知,需加盖公章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领导小组副组长批准;以办公室名义上报和下发的,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文字综合服务组安排专人管理公章用印。
3.文件报告、简报专报审签制度。文件报告由相关组起草,组长审核把关,办公室主任会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审批签发后;简报专报由宣传简报组组长审批、签发后,送文字综合服务组登记后印发。
六、工作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保管好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工作机密。
2.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上述各项工作制度。
3.严格按程序办事,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按程序报批处理。对各级各部门请示咨询的有关事宜,要认真研究及时答复,不得推诿、拖延。
来源: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