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借款后外出打工 法官当庭调解
2013-12-27 08:36:40 字号:

  韶山新闻网讯(余拙 肖琳) 近日,市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借款案件,一对昔日的好友握手言和。

  40岁的余明因承包工程急需资金,向朋友刘兵借款5万元,并出具欠条,承诺3个月内还款,并支付利息5千元。可是借款期限到期后,余明却并没有如期偿还借款及利息,刘兵遂多次催款,后余明偿还了2万元,余款3万元及利息迟迟未付。再次去余家催款时,余明夫妻已外出务工,一去就是两年时间。无奈刘兵一纸诉状将朋友余明起诉至法院,要求余明承担还款义务。

  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多方询问才得知余明的联系电话。余明称最近会回家,并称自己与刘兵是多年好友,也是因为资金周转不灵才导致了经济困难,实在是在没有钱的情况下才不得已拖欠了朋友的借款,并非恶意为之,自己外出务工是想早日赚够钱来偿还给朋友的,也不是故意躲债。并告知法官他有意调解,请法官从中主持。于是法官与余明约定了调解时间后又与原告刘兵做调解工作,确定了初步的调解意向。近日,余明回家,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地确定调解事项。

  余明首先向刘兵道歉,诉说了自己这两年来的艰辛,并称一定会偿还借款。看着朋友这样真诚的道歉以及了解到余明的苦衷之后,刘兵表示理解,同意放弃部分利息。在和睦的气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由余明限期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调解意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余拙 肖琳

编辑:刘峻辰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