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余拙 朱涵乐) 朱某向永义乡永泉村永义路工地索要石料被拒,恼羞成怒之下采取阻工方式干扰建设,并纠集社会青年持砍刀将2名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背部、腰部打伤。近日,朱某被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今年10月20日,永义乡东湖村村民朱某向永义乡永泉村永义路工地索要1车石料,被工地拒绝后,朱某采取了阻工的方式干扰建设,严重影响了永义路工地的正常施工。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维持秩序制止朱某阻工,朱某纠集2名社会青年持砍刀将2名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背部、腰部打伤。
银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施工现场,将违法嫌疑人朱某(男,汉族,23岁)、谭某(男,汉族,18岁,永义乡东湖村人)传唤到银田派出所,受理为行政案件予以查处。违法嫌疑人朱某、谭某被市公安局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0日。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余拙 朱涵乐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