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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彩”写单涉案5万余元
王某因赌获罪
2013-11-07 11:07:07 字号:

  韶山新闻网讯(余拙 龙海腾) 1年时间,竟接受他人投注多达5万余元。近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杨林乡村民王某涉嫌赌博案,判决王某赌博罪成立,判处管制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为牟取利益,在其家中进行“六合彩”赌博写单活动,将“六合彩”投注汇总并报给上手庄家。期间,先后参赌“六合彩”30余期,接受他人投注额达5万余元。

  法官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地下“六合彩”,多次收受多人投注,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鉴于被告人王某犯罪之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为此,判决王某赌博罪成立,判处管制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余拙 龙海腾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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