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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襟因债务反目 法官悉心促和解
2013-07-25 11:02:42 字号:

  韶山新闻网讯(余拙 肖琳)  妹夫借钱给姐夫经商,还款期限已过,多次催促后姐夫置若罔闻,妹夫把姐夫告上了法院。近日,市人民法院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妹夫撤诉,双方达成和解方案。

  王文应其妻之姐夫喻刚的请求,于2012年9月将6万元借予其用于承包工程。喻刚借得现金后出具借条,明确了还款期限及利息计算方式。后因还款期限截止而喻刚拒不还款,王文多次催促后,其仍置若罔闻。使得原本和睦的连襟之间因该笔债务而反目成仇。王文认为自己出于亲情将钱借给喻刚,而他却违背诚信原则,拒不还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一纸诉状将喻刚诉至法庭。

  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时,喻刚外出务工,其妻刘莲对借款的事实予以认可,也向法官诉说了自己的难处。她在丈夫与妹妹、妹夫之间确实无法顾及周全,对于妹夫起诉的行为表示理解,并表示自己将督促丈夫积极筹备还款的事宜。

  见到刘莲的态度如此,法官也表示会尽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她做好丈夫喻刚的工作,尽量促成调解。

  在充分了解原、被告双方的现实情况后,法官着手调解工作。分别找到原、被告两家做前期工作,缓和双方的气氛。再请双方的父母出面分别劝导自家的儿女,以免激化矛盾。最后将双方组织到一起进行最后的调解工作。在种种协调方法之后,原告鉴于与被告的亲戚关系以及双方达成的和解方案,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在案件的诉讼期间自行和解,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理。原告基于双方和解事实的发生而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法准许。(文中所涉人物系化名)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余拙 肖琳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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