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2010年全年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06件;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件、74人,结案46件71人;共受理刑附民案件11件,调解结案10件,调解率达到91%;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83件,审结276件,其中调解结案203件,调解率达73.6%,高于湘潭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一大批民商事案件通过调解化干戈为玉帛。继2008年后市人民法院2010年度再次获评“全省优秀法院”,并被评为全省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光华表示,去年,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把审判工作融入市委、政府全局工作中,主动服务“两个率先”。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财产的犯罪行为从严惩处,共判处9案14人;积极拓展法律服务渠道,深入企业宣传法律。针对重点企业环球铸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频发的情况,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官深入公司进行调研,提出建议,指导公司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预防了更多类似案件的发生,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参与我市金融安全区的创建活动,通过公正审理、强力执行,努力化解金融纠纷,严防金融资产流失。全年共审理涉金融机构案件14件,执结20件,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800余万元。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去年,市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宽严相济”、“惩防结合”的刑事审判政策。一方面雷霆万钧,将打击的锋芒直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对犯强奸、抢劫等4罪的罪犯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另一方面春风化雨,对21名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适用缓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缓、管、刑释人员、未成年犯的帮教力度,通过寓教于审、跟踪回访等方式帮助他们改过自新;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深入学校举办法制讲座,邀请中学生来法院旁听庭审,有效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积极参与治安巡防,在省运会等特别防护期期间,组织干警上街巡逻,及时发现治安隐患,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市人民法院建立了“全面、全程、全员”的调解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年共受理刑附民案件11件,调解结案10件,调解率达到91%;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规范和完善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和执行程序,既有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了“官民和谐”的社会氛围。全年共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8件,全部审结。重点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全年共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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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拙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