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蒋娅莉 李杰) 根据省10月21日《关于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林业局发布我市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自2010年10月22日——2015年12月21日止,在全市禁止猎捕野生鸟类。
保护好鸟类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韶山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保护法》和《湖南省野生动植物支援保护条例》,更好的保护鸟类资源,11月3日我市下发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通告规定,5年禁猎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猎捕野生鸟类,违者将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41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科研、救护、驯养繁殖、国际交流等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的,必须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报批。近期我市林业部门将组织一次针对猎捕野生鸟类资源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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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