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韶山市如意镇如意村斑竹组村民汤能述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去年在这丘田里建了占地127方米的房屋,可是惹了大麻烦,韶山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天天来给我上‘教育课’,硬是做通了我的思想工作,我自行拆除房屋返耕了……”这是韶山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付出全部心血保护耕地的一个缩影,在他们的努力下,韶山市连续10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作为红色圣地的韶山,近年来受到各级领导和外界朋友的关爱,发展速度日新月异。发展需要建设,建设需要用地,韶山面积不过21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027公顷,基本农田5184公顷,韶山市委、市政府给韶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要求是“发展不能慢,耕地不能少。”该如何解决好这一矛盾成了摆在韶山国土人面前的一道难题。
“我们要做的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韶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庆表示,为了保证耕地不变,实现占补平衡,韶山市国土资源局早在1995年就对全市耕地实行划区定界,将全市一级基本农田划为18个保护区,通过层层签定责任状的形式,落实保护面积、范围和责任人;1996年,又建立了耕地保护台账;1999年,土地管理由过去的限额审批转为土地用途管制,审批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坚持“先补后占”、“占一还一”的原则;“九五”、“十五”期间,韶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韶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进行土地平整,补充耕地1000余亩,并储备耕地180亩用于“占补平衡”。
“虽有少量储备耕地,但我们的压力还是很大,必须节约用地。”李庆表示,仅2007年至今,为了保证韶山的一号工程、五个示范工程、共建项目及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韶山共批回土地1680亩,征用土地1407亩。为了保“红线”,实现节约用地,韶山市国土资源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五个不准”的规定,保证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区位和利用现状得到落实;组织相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了检查,加强对耕地开垦项目垦后管理工作,落实耕种措施;严格规范村(居)民建房审批,引导村民合理选址建房,基本不批占用耕地建房;出台共同责任机制,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做到“地动我知、地动我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案件制止在萌芽状态。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请韶山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各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乱搭乱建的违法用地行为。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变“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
来源: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刘铸
编辑:刘峻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