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讯(曾岳峰 韩双亮)“政府对我们这样的纯女户真是太关心了!”当韶山市韶山乡铁皮村陈新组村民胡红霞接过韶山市民政局送来的2000元救助款时热泪盈眶、百感交集。就读于韶山学校的女儿庞思宇患有骨纤维异常增植症,辗转于长沙、郑州、北京治疗,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家庭陷入困境。民政部门得知后,将庞思宇优先纳入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并提高了1000元的救助标准。不仅如此,根据韶山市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兼容优惠政策,小思宇还成为“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活动的救助对象,一家人将享受到农村医疗、教育、卫生等部门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这是韶山市自推行“合力计生”以来给计生家庭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近年来,韶山市委、市政府按照“两个转变”的要求,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该市先后制定了《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办法》、《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意见》、《放弃再生育一次性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定》、《韶山市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救助办法》等10多个政策性文件。“只要是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都可享受到相应的奖励和扶助!”从事计生工作20多年的原全国人大代表苏爱平,对韶山的计生工作了如指掌。她介绍,韶山的独生子女从出生到14周岁每年享受60—120元的保健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每年可获得600元的救助;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妇可进行免费的遗传优生检测等。韶山市是个只有10万人的县级市,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韶山市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由社会制约型向利益导向型的转变。从2003年开始,韶山市率先在湖南省县级市中用财政支付了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和放弃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到目前为止累计投入120多万元。同时该市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生育关怀行动,3年来,全市共有1000多户计生困难家庭得到各种形式的帮扶。清溪镇清溪村花园组育龄妇女朱为的丈夫因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房屋破旧不堪。在清溪镇计生协会开展的“一对一”帮扶活动中,协会为其申请了低保,还帮助其女儿争取到助学金,同时被纳入民政局援建房对象,解决建房资金5000元。如今朱为一家不仅住上了新房,生活也日渐充裕。
在落实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救助、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再生育一次性奖励等优惠政策基础上,韶山市大力实施“合力计生”工程,进一步加大优惠政策的推动力度,促进人口与计生工作健康发展。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国土、民政、教育、卫生等33个部门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制订和出台了50多项利益兼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凭《优惠证》,就可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参加阳光工程培训,免去所有学杂费;在购买农机时,除了享受中央和省级资金补贴外,增加500—1000元的补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费用提高5%;育龄妇女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妇科检查,0—6岁的幼儿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赠送保额为31000元的保险一份;子女升高中降低10分录取;私房报建相关费用减免30%,涉及国土、房产、广电、水利、劳动、民政、公安、司法、科技、交通等部门的费用给予减免或较大幅度的优惠。
“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推动机制的建立和利益导向机制的完善,实现了全市人口与经济的的统筹融合,成为计划生育发展的助推器。”韶山市人口计生局局长张海明说。在优惠政策的推动下,韶山市人口计生工作质量稳步提升,连续11年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人口自然生长率、人口出生率分别保持在4‰和10‰以下,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在108以内,该市也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模范市或优质服务先进市,2007年成功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群众生育观念从“要我计划生育”向“我要计划生育”转变,去年全市就有137对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农村夫妇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标,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稿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曾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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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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