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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措施 注重长效 科学推进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2009-12-26 00:00:00 字号:

韶山市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百村调研的通知》(潭市组通[2007]25号)文件精神,我部于5月上旬开始对全市61个村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对派驻了党支部第一书记的9个村进行了重点解剖。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统计分析、查阅资料等方式,我们了解到,近年来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同时发现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我们针对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典型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形成调研材料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村级党员队伍和入党申请人现状

我市村级党员队伍现状是(根据2006年年底数据显示):全市农村人口为8.65万人,其中外出务工经商人员1.29万人,占总人口的13%。现有农村党员2836人。党员年龄结构:35岁及以下的243人,占9%36-59岁的1269人,占45%60岁及以上的1324人,占46%。党员文化结构:大专以上文化的69人,占2%;高中、中专文化的625人,占22%;初中及以下文化的2142人,占76%。外出务工经商党员人数为203人,占7%

我市现有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现提交入党申请书人数为273人。年龄结构为:35岁及以下的139人,占51%3659岁的133人,占48%60岁及以上的1人,占1%。文化结构为:大专以下文化的28人,占10%;高中、中专文化的127人,占47%;初中及以下文化的118人,占43%。身份情况为:普通农民95人,占35%;行业协会会员14人,占5%;致富能手47人,占18%;回乡毕业生6人,占2%;村组干部53人,占19%;外出务工经商人员32人,占12%;复员退伍军人12人,占4%;其他14人,占5%

(二)20022006年发展党员的结构分析

我市20022006年共发展党员232人。学历情况是:大专以上13人,占6%;高中、中专145人,占63%;初中及以下74人,占31%。年龄情况是:35岁及以下132人,占42%36-59岁的98人,占42%60岁及以下的2人,占1%。身份情况是:普通农民58人,占25%;行业协会会员11人,占5%;致富能手73人,占31%;回乡毕业生3人,占1%;村组干部51人,占22%;外出务工经商人员18人,占8%;复员退伍军人14人,占6%;其他4人,占2%

二、村级发展党员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针对发展农村党员的诸多难点问题,我们通过创新机制、完善举措,初步探索了一条农村党员新鲜血液不断补充、党员先进性不断彰显的新路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全面夯实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基础

1.明确指导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市委高度重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市委组织部明确由部长亲自抓,分管副部长为主抓,党建组长具体抓。要求各乡()党委年初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自2002年起,我们对全市组织工作目标细化,实行500分考核(2006年起实行100分考核),将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列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在每季度一次的全市组织委员例会上,各党委要向市委组织部汇报近期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增强了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工作者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责任意识。

2.注重薄弱环节,科学制定计划。近几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将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性计划向农村生产一线的优秀分子倾斜。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改善结构”的前提下,注重做到“三个倾斜”。一是向懂科技、能带头致富并带领和帮助群众致富的优秀分子倾斜;二是向有文化的优秀青年、复员军人倾斜;三是向有经济头脑、有管理能力、有培养前途的村干部倾斜。在制订计划时从数量上优先考虑,注意对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年农民加以引导、培养。力争通过23年时间,每村培养135岁左右、高中文化以上、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

3.建设干部队伍,提供组织保证。在配备基层党务工作者时,我们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原则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基层党委在调整党支部班子时,将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作为首要工作来抓,为组织发展工作提供了人才保证。针对党务工作者流动性大、不熟悉业务的人较多的状况,我市除日常指导、发放书籍资料外,还不定期地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联系实际工作进行理论指导和党务知识学习,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干事的素质,提高“纳新”工作的质量。近年来,我市举办了80余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共培训基层党务干部1200余人次;2005年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后,各乡(镇)组织村常设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将发展党员工作列为培训重点之一。我市坚持以市委党校为主陈地,切实加强了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一开始,就举办了一期村干部培训班。20069月,成功开办了省委党校农村基层干部大专班,部分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参加了学历教育。市委高度重视,明确由市财政负担1/3的学费,并免收报名费。目前,该班有学员51人,其中村干部34人(村书记、主任共12人)。这些学员将为农村基层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组织保证。

(二)创新机制,有效提高农村青年入党政治热情

1.实行“双推”制度,推荐优秀青年入党。我们打破传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方式,广开“大门”,拓宽视野,在全市农村党员发展中实行“双推制”。即由群众和党员共同推荐优秀青年入党。我们制订了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票、发展对象推荐票。通过“双推”产生的农村优秀青年普遍有了一种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对党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在此基础上,党支部不失时机加以引导和培养,促使其尽快成熟。近年来,我们通过狠抓“思想发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几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双推”产生的优秀青年就达1000余名。

2.搭建活动载体,吸引优秀青年入党。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了“党员作表率,建设新韶山”党建主题活动,开展了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关爱党员送温暖、抓作风促发展、走访党员月等活动,组织了义务送医下乡、义务修路、外出考察学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党章知识竞赛、党员干部书画大赛等等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激发了广大积极分子、优秀青年的加入组织的政治热情。

3.树立先进典型,增强组织感召力量。近年来,我市坚持在《韶山报》、韶山电视台、远程教育网开设了党建专栏,并把它作为推动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前沿阵地。我们切实依靠这一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每年“七?一”,市委表彰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新老党员到毛泽东铜像前宣誓、参观毛泽东纪念馆或党建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三)强化措施,严格把握农村发展党员质量标准

1.加强组织培养,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我市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培训,发展质量有所提高。一是教育形式多样化。充分利用党校和远程教育室等教育培训主阵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韶山革命传统教育资源,开辟红色课堂,以独特的环境熏陶入党积极分子,以独特的人物教育入党积极分子,以独特的活动激励入党积极分子,以增强他们的党性观念。市委成立了党员经常性教育宣讲团,负责对全市党员进行教育。市委组织部根据基层的需求,安排宣讲团“送学到基层、送学到门口”,给基层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作报告、授技术。二是教育内容有针对性。乡(镇)党委每年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实用技术、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据统计,近年来,各乡(镇)共举办35期培训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4200余人次。三是教育培养经常化。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编入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让他们参加党的学习活动,并注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尽快成长。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锻炼,切实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力度,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目前我市建立了一支近380余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2.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标准审批发展。我部坚持每年定期对发展农村党员工作进行检查,不断总结情况,不断发现分析问题,不断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与时俱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坚持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推选制度、审查制度、公示制度、党内投票表决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六项制度”。在严把标准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四个不批”,即对发展党员过程中材料不齐全的不批,程序不规范的不批,未经政审的不批,未参加培训的不批。在责任追究制中,对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干事和党委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具体责任进行了细化,并规定入党申请人在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被接受为预备党员期间,出现问题并影响到新党员质量的,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对违反党章规定,弄虚作假或采取其它手段,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拉入党内的,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三、村级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发现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也还存在亟待解决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做好村级发展党员工作,乡镇党委负有直接责任,村级党组织负有关键责任,而农村广大群众是发展党员的工作对象,也是影响村级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因素。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目前,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农村群众三个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和制约村级发展党员的问题。

(一)乡镇党委存在“三种薄弱环节”

一是在吸收农村预备党员前,轻培养。部分党委将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任务交付村级组织和培养联系人,因而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抓得不紧、不扎实,不利于发展对象的成长、成熟。二是在吸收新党员时,轻审批。从调查情况看,部分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视吸收新党员的资料性工作,认为只要资料齐备了、程序符合要求了,手续就完善了。但对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并不十分了解,除组织委员和进行了谈话的党委委员外,有部分党委委员甚至根本不认识发展对象。这对客观公正地审批新党员是极为不利的。三是在发展党员后,轻督查。有的党委忽视了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规划、督查。认为只要每年按照常规发展了一定数量的农村党员就是正常的,忽视了全盘清查摸底、科学规划。主要是对发展党员没有明确各村党支部的目标任务,没有制订科学规划。以致于有的党委对于连续三年、四年,甚至连续五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村没有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此次调查我们发现,有的党委对于本辖区范围内的村党支部多年没有发展党员还完全不知情,这是应当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

(二)村级党组织存在“三种不良表现”

一是畏难发愁,无从下手。村党支部委员从主观上想发展党员,但是,面对一些青年重经济利益轻理想信念,重个人利益轻为民服务,要求入党的积极性不高的实际;面对优秀分子、经济能手在地区间、产业间的流动不断加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稳定的实际;面对一些家族派性势力的干扰等等难题,支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畏难发愁、束手无策。二是顺其自然,放任自流。他们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不宣传、不引导、不教育。由于选择面有限,“矮子中拔高子”,有要求入党的就发展,没有要求入党的,不管不问,顺其自然。三是设置障碍,阻碍发展。他们思想狭隘,怕发展了“苗子”,丢掉了“位子”,从而利用手中的权力层层设卡,阻碍优秀分子入党。有的甚至对有培养前途的非党村干部,打压排挤;对农村中率先富起来的群众心存嫉妒。还有极个别村对发展党员的业务不熟悉,个别党务工作者弄虚作假,把发展党员当作人情来送。

(三)群众个人自身存在“三种观念误区

一是入党“无用”论。部分群众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认为“党员不党员,无非多交两毛钱”,入党对于个人的发家致富没有直接的作用。他们思想保守,往往安于现状,因而造成有些村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不足。二是入党“制约”论。部分群众认为加入党组织,经常参加党的一些活动,就会牵扯很多时间、精力,影响个人的发家致富。这种现象特别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身上表现比较明显。三是入党“当官”论。个别群众入党态度不端正,从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出发,认为入党是一种政治资本,就是为了当干部,把入党当作当官的“敲门砖”。如清溪村有一名村民,在19932003年间写了上10份入党申请书,组织上看到他入党积极性高,近几年在村民中的表现也还可以,所以通过培养和考察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但在吸收后,该同志表现一反常态,特别是在支、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这名预备党员要求当村干部,甚至表现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对此,党支部通过程序作出了延长半年转正期的决定。这说明了该同志首先在思想上根本就没有入党。以上三种错误观念,给村级发展党员工作带来了很多难题,给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管理都增加了新的难度。

四、改进村级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村级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当前必须把发展村级党员工作摆上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尽快改善村级党员队伍结构,焕发村级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实施“三源工程”,壮大村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做好村级发展党员工作,首要的是从源头上把好关、定好向,拓宽视野,严格标准,努力把农村的优秀分子全部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一是“开源”工程。要坚持超前关注、及时引导,广开渠道,全方位壮大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着重要从六类群体中选拔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即村级配套组织的优秀青年干部,致富带富能力强的民营业主,素质高、作风硬的退伍军人,文化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外出务工人员,回村创业的下岗工人等。二是“培源”工程。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三是“清源”工程。坚持教育为主、督促为辅,严把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关,及时清理不合格者。对表现优秀的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培养,适时吸纳为预备党员;对表现一般者,指明努力方向;对考察认为不合格者,及时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强化“三个优先”,增强农村党员队伍吸引力

一是优先参与村级事务决策。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原则,积极推行由党支部召集、支部书记主持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村级重大事务由联系会议讨论。要经常邀请党员参加联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要采取党员票决制,提高党员参与村级事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增强其责任心和荣誉感。二是优先接受教育培训。要优先组织村级党员参加种养加等特色实用技术培训班;优先组织村级党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优先安排村级党员参加“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组织村干部、党员代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提高村干部、党员代表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三是优先获得项目、技术、资金等扶持。党员只有自己带头致富,才可能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增强党员队伍吸引力,就要从致富信息、技术、项目、帮助贷款等方面,优先向党员倾斜。对表现优秀的党员,及时树立为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促其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严格“三项制度”,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形势任务需要的发展党员新机制

一是“计划单列”。乡党委在制定发展农村党员指导性计划时,应当全盘考虑,综合权衡。对于基础薄弱、软弱涣散、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村要予以重点考虑,可以实行“计划单列”,由原来的限量发展,转变成明确最少发展数量和限期完成发展任务。各乡(镇)党委应当超前谋划,周密安排,条件成熟的及时发展,不局限于每年的“七一”前后或年底集中发展。二是“结构控制”。组织部严把审查关,在具体工作中力争做到“三个不批”,乡(镇)发展村级党员,达不到以下三个比例要求,市委组织部不予审批。即:乡(镇)发展村级党员达不到新发展党员总数70%的不批;发展35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妇女党员分别达不到村级新发展党员总数70%60%20%的不批;新发展的村级党员中,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致富能人达不到村级新发展党员总数80%的不批。凡不符合比例结构要求的,乡(镇)党委要重新研究确定人选。三是“重点管理”。对当年有符合党员条件、但没有发展新党员,或者没有及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村进行专门重点管理。由乡(镇)党委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限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

四)强化“三个保障”,切实提高村级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一是专员帮促。由乡(镇)包村干部担任村级发展党员工作“专员”,指导帮助村级党组织选拔、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督促村级党组织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指导各村加大疏通党员“出口”力度,要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把农村那些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的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清除出去,不断纯洁党的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二是专题督查。市委组织部每年对村级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半年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村级发展党员工作健康开展。三是专责追究。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力或不按规定发展党员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村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等有关责任人责任。

 

                                                                         中共韶山市委组织部

                                       二○○七年六月八日

来源:韶山网

作者:党建组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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